南宁贿赂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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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

    韦俊律师

  • 律所:

    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

    14512200910444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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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文集

毒品犯罪认定 毒品犯罪定罪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4日 来源:南宁贿赂罪辩护律师 浏览:266
[导读]:   韦俊律师,南宁贿赂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

  韦俊律师,南宁贿赂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毒品犯罪认定

  当前,毒品犯罪仍呈多发、高发态势,实践中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仍存在许多疑难问题,那实践中毒品犯罪认定是怎样的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毒品犯罪认定


  毒品犯罪是故意犯罪,其主观认识因素必须具有明知。但在具体案件中,行为人往往辩称不知道其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的是毒品,这在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主观明知的情况下,给案件的定性带来了困难。有些地方采取推定明知的作法来解决这一困难,适用推定明知,必须慎重适用,严格限制适用条件,具体而言,根据行为人涉嫌毒品犯罪的一定客观事实,如行为人采用体内藏毒方法运输毒品的或者行为人受委托或雇佣携带毒品获利明显超过正常标准,而行为人对这些异常情况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或举出反证予以反驳的,就可推定其构成毒品犯罪。也就是说,要根据行为的隐蔽程度来看,隐蔽程度越高,明知的程度越大;也可以从行为人得到的报酬的多少和价格的高低来进行判断;同时还可以从行为人对运输毒品的工具、行为人对毒品的认识和经验、行为人的职业、同案犯的口供和其他证人证言、行为人具有不正常的态度和言行来综合判断。




  二、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


  毒品犯罪案件适用的法律是刑法。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予以刑事处罚。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毒品犯罪认定;的相关知识,毒品犯罪认定的难处就在于证据的调取问题,相信在以后这个问题会得到解决。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毒品犯罪定罪

  核心内容:本文主要介绍毒品犯罪定罪量刑标准,那么按照毒品的数量是如何进行计算的呢那么在常规中有哪些要件的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等苯丙胺类毒品100克以上;


  2.氯胺酮、美沙酮1千克以上;


  3.三唑仑、安眠酮50千克以上;


  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500千克以上;


  5.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等苯丙胺类毒品20克以上不满100克的;


  2.氯胺酮、美沙酮200克以上不满1千克的;


  3.三唑仑、安眠酮10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的;


  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100千克以上不满500千克的;


  5.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其他少量毒品;: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等苯丙胺类毒品不满20克的;


  2.氯胺酮、美沙酮不满200克的;


  3.三唑仑、安眠酮不满10千克的;


  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不满100千克的;


  5.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少量毒品的。


  上述毒品品种包括其盐和制剂。毒品鉴定结论中毒品品名的认定应当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最新发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为依据。